代书遗嘱模版
遗 嘱
立遗嘱人: , 性 别 ,出生日期 , 住 址
,公民身份号码: 0
我 与 (公民身份号码: ) 是夫妻关系,
共有 个子女,分别为
我和 订立过《夫妻财产约定》,上述房屋产权归我壹人所有。我的 个子女中,只生育一个孙子 。我与子女经过多次沟 通,现决定将房产留给我的孙子,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争议,特立遗嘱 如下:
1.在我去世后,上述房屋产权全部归孙子 壹人所有;
2.我的妻子 享有对上述房屋的终身居住权; 取得上述 房屋产权后,应保障 的居住权,在 有生之年,不能出 售、置换上述房屋,但该房被拆迁或征收的除外;
3.如该房被拆迁或征收, 仍需解决 的居住问题:该房 因拆迁或征收后安置、调换的房屋或补偿款及其他全部利益仍归孙子 壹人所有:
4.上述遗产,不作为 的夫妻共有财产,仅作为其个人财产。
代书人: 日期:
立遗嘱人: 日期:
见证人: 日期:
遗 嘱
立遗嘱人: , 性 别 , 出 生 日 期 , 住 址 ,公民身份号码:
我与 (公民身份号码: _)是夫妻关系, 已于 年过世,我们共有 个子女,分别为 。我现在住在长女 家,生活主要由长女一家 照顾;次女 在 地生活,我们基本不来往。我现在神智清醒, 自愿立遗嘱如下:
1.在我去世后,位于 的房屋属于我的全部产权 (包括我继承妻子遗产的份额)全部归长女 壹人继承;
2.因长女现患癌症,如长女 先于我去世,则上述遗产全部 归外孙 壹人继承:
3.上述房屋如被拆迁或征收等,安置、调换的房屋或补偿款及其他 全部利益也按照上述原则由长女 或外孙 继承;
4.上述遗产,不作为遗嘱受益人的夫妻共有财产,仅作为其个人财
产。
代书人: 日期:
立遗嘱人: 日期:
见证人: 日期:
遗 嘱
立遗嘱人: , 性 别 , 出 生 日 期 _ ,住址 ,公民身份号码:
我和 (公民身份号码: _)是再婚夫妻, 我和前妻有 个子女,分别为 和前夫有 个子女,分别为 。我和 结婚时我们各自的子女均已长大成人。
坐落在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是我的儿子 全款出资购买的,购房总价为 ,作为我们的养老住房、用以解决我们上下楼出入的困难。该房登记在我壹人名下,我 办理过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 放弃对该房屋的所有权。
儿子 的户籍在 ,购买上述住房时XX市不允许非 本市户籍人士购房,故以我的名义购入。现在我年事已高,欲将上述住房物归原主,现特立遗嘱如下:
1.在我去世后,上述房屋产权全部归儿子 继承;
2. 享有对上述房屋的终身居住权。
3.如该房被拆迁或征收, 仍需解决 的居住问题;该房 因拆迁或征收后安置、调换的房屋或补偿款及其他全部利益仍由儿子 继承:
4.上述遗产,作为 的夫妻共有财产;
5.在我去世后,由弟弟 担任我的遗嘱执行人,相关人员应当配合遗嘱执行人的工作。遗嘱执行人享有的权利为:
(1)通知全体遗嘱继承人,公开遗嘱内容,并对遗嘱的真实性、合 法性以及遗嘱内容进行解释和说明;
(2)保管与遗产有关的财产凭证;
(3)按照遗嘱指示将遗产最终交付给遗嘱继承人;
(4)排除遗嘱执行过程中的妨碍;
(5)其他继承人对遗嘱继承有争议时,遗嘱执行人可以进行调解;
(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代书人: 日期:
立遗嘱人: 日期:
见证人: 日期:
遗 嘱
立遗嘱人: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住 址
,公民身份号码:
我和前妻生育一个子女,取名 。我和前妻离婚时,约定女儿 随我共同生活。我因癌症晚期,将不久于人世。因女儿尚小, 为妥善处理身后要事,特立遗嘱如下:
1.本人名下所有遗产,包括所有动产和不动产,全部由女儿 壹人继承,无论其是否结婚,该财产只作为她的个人财产所有,与她配偶 无关。
2.本人指定我的同事及朋友 为遗产管理人,并 承担以下义务:
(1)本人拥有的以下房产:a. b. C. d. ,在我去世后,由 协助女儿 办 理不动产继承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2)上述房产,在 年满二十二周岁且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之 前,由 二人代为管理(包括出租、维修、征收安置), 如非必要,不能出售。
( 3 ) 在 年满二十二周岁且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之前,如遇特 殊情况确需出售的,则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办理合同公证,且出售所得的 全部款项需提存在某某公证机构,提存款项由 以保护女儿最大利益为原则进行资金使用,由公证机构监督并 划付至使女儿受益的第三方账户。
(4)上述房产,在 年满二十二周岁且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之 后,女儿 可在 二人共同协商指导下处置, 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和抵押。
代书人: 立遗嘱人:
日期: 日期:
见证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