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保管安全体系

遗嘱保管

(一)预约咨询与初步沟通(预约咨询步骤同遗嘱咨询部分)

向客户详细介绍遗嘱保管服务的具体内容、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律所的保密措施等。同时,了解客户的遗嘱情况,如遗嘱是否已经订立完成,遗嘱的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并解答客户关于遗嘱保管的各种疑问。

(二)遗嘱查验

若客户已携带遗嘱前来,律师对遗嘱进行初步查验。检查遗嘱的完整性,是否有缺页、破损等情况;查看遗嘱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例如自书遗嘱是否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是否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遗嘱,及时告知客户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协助客户进行完善或重新订立。

(三)保管协议签订

当遗嘱查验无误后,与客户签订遗嘱保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管双方的基本信息、保管遗嘱的详细描述(如遗嘱份数、形式、页数等)、保管期限、保管费用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遗嘱提取的条件和程序等。协议一式两份,客户和律所各执一份,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四)遗嘱存储

1、编号登记:将接收的遗嘱进行唯一编号,编号规则可采用年份 + 顺序号的形式,例如 2025 - 001。同时在遗嘱保管登记册上详细记录遗嘱的编号、客户姓名、联系方式、遗嘱形式、接收日期、保管期限等信息,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双备份,方便后续查询和管理。​

将客户遗嘱原件存入银行专属管理库,确保遗嘱的安全和私密。

(五)保管证明发放

向客户提供遗嘱保管证明,证明遗嘱已在中心保管,并告知客户如何查询遗嘱保管状态。

遗嘱保管证明:包含保管机构名称、遗嘱编号、客户姓名等信息。

(六)状态查询服务

客户可通过电话、线上平台等方式查询遗嘱保管状态,中心提供查询服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