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七旬老人葛先生在家中意外离世,留下430万元的遗产以及一套位于市区的两居室房屋无人继承,其中300万元和房屋被认定为无主财产,被收归国有

上海七旬老人葛先生在家中意外离世,留下430万元的遗产以及一套位于市区的两居室房屋无人继承,其中300万元和房屋被认定为无主财产,被收归国有。2025年1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无独有偶。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41岁的赵女士因病去世,留下了数百万元的遗产,包括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一套房屋,银行存款、抚恤金等。由于赵女士生前未订立遗嘱且无法定继承人,赵女士父母的同胞兄弟姐妹对簿公堂,均称对其尽了扶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

  法院在查清相关事实后,判决赵女士名下房屋归国家所有,由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管理;其银行存款、抚恤金根据原告帮扶情况由叔姑舅姨们共同继承,其中叔叔继承20%份额,其余亲属分别继承10%。

  上述两起案件中,房屋均被判决归国家所有。有人不解,亲属为什么不能继承房产?

  “依据《民法典》规定,首先会看被继承人的户籍性质。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是某个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没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情况下 ,遗产会归该集体组织所有;若被继承人生前并非集体成员,这类遗产通常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中华遗嘱库创办人、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遗嘱库项目办主任陈凯告诉《财经》。中华遗嘱库于2013年启动,这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发起主办的公益项目,其使命是推动遗嘱进入每个中国家庭。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慧敏告诉《财经》,从实践看,目前中国出现的涉及无人继承的案例中,遗产多为房产、存款等家庭核心且价值较高的资产类型。

  例如上海和北京的两起案件,遗产的核心争议标的均为房子和现金。从现行法律规定看,对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属明确规定了要么归国家,要么归集体所有制组织。当然,如果有相关对被继承人生前扶养较多的人,法院适用“酌情分得遗产”制度,上述两个案例中葛先生的堂弟夫妇和赵女士的叔姑舅姨们就被酌情支持了分得部分遗产。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律师崔传龙对《财经》表示,遗产是否收归国有,关键看有没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即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陈凯强调,遗嘱在遗产分配中非常关键。如果上述案件中,被继承人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就会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依法获得相应财产。因此,提前订立遗嘱不仅能明确财产分配方式,还能有效减少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和社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