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常见100问(三)
遗嘱常见100问(三)
16、子女是父母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吗?
子女不是父母遗产的唯一继承人,父母死亡后可能存在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的情况。父亲先死亡,后爷爷奶奶死亡,再后母亲死亡的情况下:首先,父亲死亡后,若没有遗嘱或者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其遗产由母亲、子女、爷爷奶奶共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分割;其次,爷爷奶奶死亡后,其遗产由其子女即大伯、叔叔、姑姑等参与继承分割,其中,被继承人的子女(比如父亲、大伯)先于被继承人(爷爷奶奶)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堂兄弟姐妹)代位继承。所以就会出现,爷爷奶奶的其他儿女或者孙子女继承或者代位继承其遗产的情况。涉及到继承房产过户时,就会面临被告知无权独占房产,需要与上述亲戚协商后以补偿款方式,换得房产完全归子女所有。
17、丈夫立遗嘱将财产全部留给其父母是否有效?
丈夫在患病后死亡前,为了防止自己死亡后妻子改嫁他人,所以立遗嘱财产(存款和房产)全部归其父母所有。但,丈夫遗嘱中的房产系丈夫父母在丈夫婚前出首付购买的,婚后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现已还清,所以对于房产共同还贷部分和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房产属于妻子,另一半才属于丈夫的个人合法私有财产,丈夫只有权处理自己的这一半,可以作为遗产在遗嘱中指定其父母作为继承人继承;对于婚后存款即丈夫的工资收入所得,无婚前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应扣除妻子的一半后,另一半才可以作为个人合法私有财产立遗嘱处分。
18、父亲重男轻女,立遗嘱将财产全部留给不孝顺的儿子可以吗?
父母育有一子一女,母亲先死亡,父亲重男轻女,病重期间均由女儿照顾,儿子不见踪影,但父亲仍利益逐步将财产留给儿子,女儿还能否起诉分到父亲的遗产?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则合法有效,要按照遗嘱继承。虽然父亲病重全由女儿照顾,但父亲立遗嘱把财产都给儿子,合法。除非女儿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则父亲须在立遗嘱时为女儿保留必要的份额,否则遗嘱内容部分无效,须在扣除给女儿的必要份额后,剩余部分财产按照遗嘱继承。另外,女儿事先知晓遗嘱的,也不得以遗嘱把财产均留给儿子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二者独立,没有条件关系和因果关系;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仍有权按照遗嘱继承继承遗产,若没有遗嘱的,则儿子有赡养能力而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这一点类似抚养费和探望权(二者是两种独立概念,互不为前提条件,不得以对方未付抚养费为由拒不协助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对于未付抚养费可以在另案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处理解决或强制执行对方)
19、有法定继承所以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有不少人认为,“继承”这事有法律管着,就是自己不立遗嘱或老人没有立遗嘱,继承时也不会乱,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来。因此,有没有遗嘱都一样。律师纠错:大家要知道,法定继承人可不是仅仅只有一位,往往最终一起来继承遗产的人并非被继承人生前属意的,而遗嘱继承则可以指定唯一继承人,且优先级高。如此一来,有没有遗嘱就不一样了。
20、独生子女就一定能继承父母的遗产?
从父母角度看,我就只有一个孩子,未来我的资产当然就归孩子所有了;从子女角度看,我是家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的财产未来还能给谁?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分割按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而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且每人之间份额均等。
因此,当父母一方去世时,去世方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平均分配遗产。由此可见,当缺乏提前安排时,独生子女未必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而父母们“想当然”的传承意愿也可能会事与愿违。
21、立了遗嘱就一定按计划执行吗?
按照人们的一般理解,只要立了遗嘱,身后事就已经安排好了。其实,事情并非这么简单。
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立遗嘱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实现。比如出现以下情况时,继承遗产就会出现麻烦。首先,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行,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如果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遗嘱继承显然无法实现。其次,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写得不明晰。比如,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只说明了自己有多少财产,但这些都以何种形式存在、财产在何处都未说明,这样的遗嘱很难得以实现。第三,遗嘱未妥善保存,立了等于没立。
第四,成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并不意味着一定就能得到遗产。我国法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具体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22、立遗嘱需要经得他人同意?
律师纠错:有的人以为立遗嘱就是要让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够接受才可以,以为只要是法定继承人就有权利继承遗产,即使是立遗嘱最终的分配方式也一定要让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同意并接纳。
事实上遗嘱是被继承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行为,只要所立遗嘱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有效,遗嘱就是有效的,立遗嘱不需要征得他人的同意。
23、只要是后代皆可能继承遗产?
律师纠错:有的人以为只要是家族成员皆有继承权,疑问产生的最多的地方莫过于孙辈有无权利继承爷辈的遗产。按照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从法条中可以看出,两个顺序中均没有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和外孙女出现,也就是说,第三代人并不在法定继承人之列。
24、不继承就可以不尽赡养义务?
律师纠错:实际上继承与赡养不存在必然联系,即使父母立嘱不让子女继承遗产,子女也必须尽到赡养义务。不赡养老人或者说对老人所尽赡养义务比较少的,从道德上应加以谴责,但从法律上来讲,这样的人不一定就不具有继承权。
一般在不赡养老人但又没有证据证明其曾伤害过老人的情况下,这样的“不孝”子女还是具有继承权的。遇到这种情况,在分配遗产时对老人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可以适当要求多分一些遗产。
25、只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家产跟后老伴没关系?
律师纠错:再婚者即使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也不意味着一方去世后,什么都不能给后老伴留下。因为,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后,可以说婚前财产那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后老伴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
26、遗嘱形式多样化后,在家就可以随便做?
根据民法典显示,遗嘱形式包括公证、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和口头七种合法形式,其中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既便利实惠,又比较贴近人们的生活习惯,比较受欢迎,甚至还有人感叹,以后只要手机在手,何时何地都能订立遗嘱了。
律师纠错:要顺利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也不是那么简单的。有一点必须要提醒大家,上述七种遗嘱形式中,除了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外,其余五种形式都需要有符合资格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有效。
那怎样才算符合资格呢?让自己的老伴儿或子女做见证人可以吗?答案是否定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三类人不能担任遗嘱的见证人: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②继承人、受遗赠人;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万一选了不符合资格的人来担任遗嘱见证人,将会导致遗嘱无效。